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旅游学科领域的学术著作;省部级政府部门及其教育、旅游行政主管机构,全国性协会主持编写的大学本科以上旅游专业教材;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规划类除外)等,均可申报参评。
    2、学术成果参评的作者,其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境外作者申报参评,其成果内容必须是探讨中国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或实际工作问题;本国作者同外籍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作者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或本国作者完成的篇幅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个人成果限报一项,个人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
    4、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专著、教材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作者提交的专著教材须有ISBN书号。
    (2)论文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且有CN刊号,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1)款。
    (3)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5、申报参评的学术成果,必须经学校同意并推荐,并附上推荐意见(见申报书)。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秘书处不接受不经过单位推荐的个人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2年8月28日前,请各单位按申报要求统一将报奖材料报送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教学主楼E座2002室)。

    三、申报材料
    1、申报相关材料(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办法、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请从本通知中的相关附件查询、下载。
    2、凡申请参加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者,必须有学校的推荐,需填写并提交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秘书处统一印制的《国家旅游局优秀旅游学术成果评奖申报书》(请按本年度申报书格式填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交参评成果(专著类、教材类提交参评成果原件7份;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及证明参评成果思想政治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的佐证材料各一式7份。
    3、(1)申报书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填写。(2)申报书统一采用A3格式双面打印,中缝装订。(3)申报书、参评成果、佐证材料各部分单独装订。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淑琴
    联系电话:82663981  
    电子邮箱:rwb@mail.xjtu.edu.cn

                        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2年7月16日

      

投稿人:韩淑琴
单位:科研院人文社会科学处
电话:82663981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 附件【1342491797.doc】已下载
  • 附件【1342491857.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