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构筑防治学术腐败制度屏障

发布日期:2006-06-21浏览量:


    记者日前从科技部了解到,在“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加大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力度,将制度建设与加强科技工作者道德自律结合起来,以此彻底根治腐败,肃清不良风气,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据了解,2002年以来,针对科技评价和计划管理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科技界反映的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在认真听取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作出了《关于改进科技评价工作的决定》,相继出台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科技部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评估评审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从多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标本兼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治理学术浮躁等不正之风,优化创新环境。然而总结时发现,虽然出台了许多制度文件,但宣传不多、落实不力,执行不够。科技部日前作出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将加大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力度,从七个方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首先,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立项公开、公正、透明。从项目管理的源头——立项开始,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入手,加强源头治理工作,综合运用规章制度、网络等手段,严格制度和程序管理,并调动行政、监察、社会各方面力量进行监督。今后将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构建网上科技计划管理“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网上运作和管理,使立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项目申请者机会均等,评审标准一致;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今后原则上都要实行网上申报管理,建立立项决策和评审咨询相互分离的机制,实行网上评审等制度,并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将充分利用网上评审、网上公示等手段,提高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公开性与透明度:针对重复立项、多头“交账”的现象,建立能够覆盖相关部门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数据库等,加强综合信息管理,通过查重查新,严堵重复立项多头申请,避免交叉与重复立项;同时,积极制定科技项目统筹协调管理办法,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协调,适时就国家、部门和地方的各类科技计划当年进展及下一年度安排等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形成科技计划的年度报告制度,提高科技计划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与权威性。 
    其次,实行科技项目分类评价,纠正原有的导向不科学的弊端。在以往的科技评价中,出现了科学技术评价分类不明确,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为了纠正这一不科学的导向,科技部出台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已试行的《科学技术评价办法》提出了要针对不同性质的科研活动建立不同的评价导向,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产业化等不同类别的科技活动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并明确界定了评价工作有关各方的职责。对于面向市场的科技创新项目,要以市场效益来评价;对基础研究项目要以研究质量而不是以论文数量来评价,且对于无保密要求的重大科学技术活动的评价,还可邀请一定比例的境外专家参与,以推行科学技术评价国际化。 
    第三,项目评审突出质量为主,力戒学术浮躁浮夸。新的评价办法虽然实行了分类评价,但所有评价都强调一点:评价时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不得以数量代替质量。在科技计划管理上,已把创造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作为国家科技计划评审的主要依据,“十五”期间,“863”计划共申请专利220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7000余项,制定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1800余项,发表论文7万余篇。发明专利总申请量是前15年总和的17倍。对于基础研究,引导科研机构避免单纯的论文数量导向,不单纯以SCI(国际科学论文指数)上收集论文数量多少为评价标准,强调论文的质量,特别是强调论文引用率方面的指标以及对学科发展的影响,甚至有条件地引入国际同行评价。
    第四,完善评审专家机制,防范评审中掺杂“人情”因素。“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将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扩大战略专家和一线专家参与的比例。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制、定期轮换制、涉嫌回避制和专家信誉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机制,避免人情项目和专家小圈子对评审、评价活动的直接干预。要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的违规和失误记录档案,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 
    第五,建立诚信制度,加强科技人员道德自律。科技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科技计划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信用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增强项目参与专家、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在国家科技计划的立项、预算、验收等各关键环节中,对各相关机构、主要承担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咨询、评审专家等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并将其信用状况作为选聘和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严格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科技部将根据不同类别科研活动的特点和科研管理的规律,来监管政府的科技投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科技经费监管的制度化和长效性;实施课题制,建立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经费管理新机制;重视科技经费监管,开展专项审计,规范科技资金运行。 
    第七,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从多个关口把住项目执行质量和实施效果。针对过去个别领域重投入、轻产出,重立项、轻验收和过程管理等问题,科技部已通过有关制度文件明确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决策、咨询、管理、实施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并将进一步形成咨询、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科技计划主管部门侧重于计划目标的决策;项目组织部门和实施单位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负责。推行问效问责制度,强化项目责任制,加强监督。对按照层级目标确定的各责任主体进行跟踪考核,以绩效评估为基础,对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或管理不善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科技部有关人士表示,根治学术腐败、学术不端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从制度建设和科技人员思想道德自律两方面结合上双管齐下。今后,科技部将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加强监督、监管,有效地遏制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风气,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来源: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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