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出台,在科技界和社会许多领域产生反响,各界人士共同期待一段时间以来在科技界存在的诸多问题,能够因为新评价办法的出台而改观,不仅是规范起科学技术评价活动,而且能起到净化学术空气,培养优良学风的作用。
“近年来,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的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确实引起科技界的广泛关注。”科技部部长徐冠华说,“这些问题虽然是少数和局部现象,但已造成不良影响。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必须从科技发展大局出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当前科学技术评价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扭转各种不良风气和行为。”
科技评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工作,与学科有关,与科学家的素质有关,与先行的科技管理体系有关,与大的社会环境有关。在以往的科技评价中,出现了科学技术评价分类不明确,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价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评价结果使用不当等,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和短期行为;专家评议制和信誉制度不够完善,在一些评价活动中存在重人情拉关系、本位主义等现象,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对于“非共识”项目缺乏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不利于一些创新性项目的立项,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发现和成长。
徐冠华说,“对科学技术活动开展评价是社会民主化的要求,是政府实现预算和管理透明的必然趋势,客观上促进了对科学技术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同。由于评价强调了对研究开发活动的长期效益,因此也有助于将具体科学技术活动与国家目标结合,并有效地服务于国家利益。”
科技部早在几年前就部署了一系列有关评价理论、方法及政策体系的软科学研究和调研,并出台了系列文件和规定,如《科技评估暂行办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及《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课题评审程序规范》等。今年5月15日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随后,为了切实有效地把《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科学技术评价工作中,规范科技评价工作,完善科学技术评价体系,2003年9月22日科学技术部印发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
今年有两个与科技评价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显示出国家在扭转前一段出现的问题的决心。徐冠华说,《决定》针对当前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原则性、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意见和决定,给科技评价工作指出了明确的导向。《办法》主要明确了评价目的、原则、分类方法、评价准则及监督机制等,针对各类科学技术活动较为系统地回答了如何评、依据什么评等重要问题。《决定》将用于指导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各类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徐冠华说,科学技术评价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合理有效的科技评价体系对于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潜力,营造科技创新环境,促进我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国际接轨,推进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转载文章,请注明出处:西安交大科技在线
http://www.xjtust.com)
|
|